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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教育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定
2017-09-10 09:40     (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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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教育学院

教师课堂教学工作规定

一、使用统一征订的教材。教材征订、使用执行《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教材征订、使用管理的规定》。

二、执行教学计划,把握教学大纲,钻研教材,了解学生,优化教学方法,写出教案。坚决杜绝无教案上课现象。

三、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计划表,按“教学进度计划”组织教学。

四、遵守教学纪律,按时上下课。

五、不得私自调课。如确需调课时,应提前一周报告教研室主任,并与相关教学院系协商,同意后报教务处及督导室。

六、上课应仪表端庄,穿着得体,态度端正,教风良好。

七、实验课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,严格实验程序,爱护实验设备,圆满完成任务。

八、认真批改作业,注重教学实践,指导学生科研和撰写学术(毕业)论文。

九、实行导师制。导师要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,鼓励学生考研、考证,为学生成长、成才打下良好基础。

十、出现教学事故者,按《商丘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置暂行规定》处理。

国际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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