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:
 首页  学院概况  专业设置  教学工作  教学督导与评价  党建工作  团学工作  招生就业  合作办学  审核评估  资料下载 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教学督导与评价>>督导制度>>正文
国际学院教学督导实施办法
2016-09-10 09:46     (点击: )
[文章下载] [字号: ]

国际学院教学督导实施办法

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管理,对教学过程、教学质量、教学环境实施全方位的督导和监控,以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和教学秩序稳定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督导人员构成和聘任

1教学督导组成员一般由本校退居二线的中层领导或教授、本院教学管理人员、兼职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、辅导员等组成。

2、督导人员具备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热心教学督导工作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。

3、有丰富的教学、教学管理和指导青年教师的经验;有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。

4.教学督导员每年聘请一次。

二、工作职能

    1、教学督导人员负责对本院的教学过程、教学管理、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督察、指导工作。

2、深入课堂教学场所,随堂听课,检查师生教与学的情况,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、教学基本环节及学生的学习活动、教学质量等方面实施督导检查。

3、对听课和检查的情况做出评价和记录,同时向任课老师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,尤其是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。

4、定期进行学生座谈会,听取学生对教学质量的反馈意见,填写学生意见问卷。

5、定期或不定期想学院领导汇报督导情况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。

 

国际教育学院

2016年9月

 

 


打印    收藏
上一条: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名单
下一条:国际教育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
关闭窗口
 
 
友情链接
商丘师范学院 教务处 学生处 财务处 图书馆 网络中心 学历查询 雅思网上报名 托福考试 高教资源下载



地址: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商丘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   邮编: 476000
联系电话:86-0370-3057693/86-0370-3111862
E-mail:sqsygjy@163.com

公交:在火车站乘坐9路、18路公交车, 商丘师范学院(新校区)站 下车

手机客户端
手机客户端
学院微信
学院微信
学院微博
学院微博

Copyright© 2017 商丘师范学院-国际教育学院  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:0370-2591901

您是第 位访问者!